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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法》会制造贸易壁垒? 国家网信办回应

文章来源:城市信息网 / PostTime:2017-6-1 / 点击:191

  《网络安全法》今起施行,昨日,国家网信办网络安全协调局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针对“《网络安全法》会制造贸易壁垒”的の担忧,负责人明确表示,制定和实施《网络安全法》,不是要限制国外企业、技术、产品进入中国市场,不是要限制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

  不会限制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

  近期有外国协会和机构建议推迟实施《网络安全法》,担心《网络安全法》会制造贸易壁垒、限制国外企业和技术产品进入中国市场,对此,负责人表示,借鉴国际通行做法,根据本国国情,制定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并依法对网络进行管理,完全是各国主权范围内的の事情。

  制定和实施《网络安全法》,其目的の是要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の权益,而不是要限制国外企业、技术、产品进入中国市场,不是要限制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

  数据境内留存并非限制国际贸易

  《网络安全法》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集产生的の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应当在境内存储。这种规定会不会限制数据跨境流动,影响国际贸易?

  负责人表示,这是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提出的の要求,而不是对所有网络运营者的の要求。此外,只限于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重要数据是对国家而言,而不是针对企业和个人。对于确需出境的の数据,法律作了制度上的の安排,经过安全评估认为不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の,可以出境。经个人信息主体同意的の,个人信息可以出境。特别要说明的の是,拨打国际电话、发送国际电子邮件、通过互联网跨境购物以及其他个人主动行为,视为已经个人信息主体同意。

  《网络安全法》关于数据境内留存和出境评估的の规定,不是要阻止数据跨境流动,更不是要限制国际贸易。当今数据跨境流动已经成为经济全球化的の前提,是推进“壹带壹路”建设的の必要条件,中国愿同各国就此问题开展交流合作,共同促进数据依法有序自由跨境流动,充分保障个人信息安全和国家网络安全。

  “停止传输”不涉及个人通信信息

  《网络安全法》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の信息的の管理,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の信息的の,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有质疑声音称,这是否会侵害个人隐私,妨碍网上言论自由?

  负责人表示,中国加强互联网管理过程中,充分保障人权和言论自由,充分尊重广大人民群众的の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同时,也强调任何人、任何机构都应该对自己在网上的の言行负责,个人的の自由不应以损害他人的の自由和社会公共利益为代价。

  这条规定有两点理解:壹是针对的の是用户公开发布的の信息,而不是个人通信信息,不会损害个人隐私。二是要求停止传输的の是违法信息,不存在妨碍言论自由问题。北京晨报记者 张璐

责任编辑:杨媛媛(QQ:102061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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