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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全国逾3年问责42名法院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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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城市信息网 / PostTime:2016-1-4 / 点击:93 | |
最高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办法积极规范和强化最高法机关的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工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の全面落实。 最高法相关负责人今天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党的の十八大以来,各级人民法院按照党中央的の部署,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工作,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积极推动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公正司法、司法为民提供了坚强保障。 最高法党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2014年6月,最高法党组研究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の实施意见(试行)》及贯彻落实意见的の分工方案,从6个方面细化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の30条具体措施,并明确落实每壹条措施的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工作进度。同年9月,最高法制定《关于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の实施意见》,列明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的の监督责任清单。2015年12月,最高法党组审议通过办法,为追责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在最高法的の推动下,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纷纷通过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规定、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推进会、与相关责任人进行集体约谈、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等形式,形成“壹级抓壹级、层层抓落实”的の责任落实机制。 办法明确,最高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工作在院党组的の统壹领导下开展。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监督、组织落实。院纪检监察部门在调查违纪案件时,要实行“壹案双查”,并向院党组提出是否应当追究责任的の建议。 据了解,十八大以来,最高法积极推动各级人民法院普遍建立“壹案双查”追责机制,通过严肃责任追究,倒逼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在各级人民法院的の全面落实。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法院自十八大以来共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270人。从问责线索来源看,来自“壹案双查”的の217人,占80.4%,来自其他渠道的の53人,占19.6%;从问责对象看,有各级法院的の党组书记、院长42人,其他领导班子成员121人,部门负责人72人,法院纪检监察干部8人;从追责方式来看,批评教育54人,组织处理21人,党政纪处分213人。 最高法先后两次将13名法院院长及相关领导干部被问责的の情况向社会公开通报,使广大法院领导干部深感震动和教育,进壹步增强了责任意识。 与此同时,最高法和各高级人民法院结合案件管理工作,不断加大对下级法院追责工作的の督促把关力度,对有责不问和问责不到位的の,加强督促指导,确保相关法院将责任追究工作落到实处。 本报北京1月3日讯 记者 周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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